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并有义务向实验中心提供一份复印件。3.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按校院有关规定赔偿。7.小型仪器设备损坏要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维修、补充,保证实验运行。使用完毕后,在仪器使用记录本上如实登记使用情况及使用机时,经仪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收取赔偿费使必须开实验中心统一的收据。
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可否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
根据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化学室仪器设备管理方法
一、总 则
1.化学实验中心的所有仪器设备由中心主管设备的副主任及中心资产设备管理员负责总管理,各实验室所用设备由各实验室主任负责具体管理。
2.仪器设备要建立实验中心总账和各实验室账,管理员每年与各实验室核查账物。
3.固定资产做到账、物、房号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
4.新进设备要由中心资产设备管理员及时入账登记,输入数据库。
5.实验中心设备一般不许外借,各实验室互借要进行登记。
6.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不得移位。
7.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上交等均需实验中心副主任、实验室主任、中心资产设备管理员签字。
8.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属意见,及时上报中心仪器设备设施管理员。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9.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实验室主任保管,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
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办法
1.大型仪器是实验中心财产,主要由仪器分析实验室负责日常管理、安全维护及使用。以保证教学任务为主, 兼顾科研服务。
2.教学使用:
3.由各门实验课程负责教师提出教学日历,汇总到中心资产设备管理员,由中心设备设施管理员和实验主讲教师协调各仪器和教学日历,合理安排时间使用。各实验室必须按照排定的时间进行实验,必须服从中心资产设备管理员的安排。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大型仪器满足开放实验的测试需要。
4. 各实验主讲教师在开学前一学期期末将具体课表及实验内容简介送交给学校教务处。所有指导老师使用大型仪器必须事先经过培训且培训合格。
3.开放服务:
在保证教学需要的前提下,为本校教师、学生和校外提供开放测试服务。在适当时间,由各仪器管理人员提供测试服务。
涉及使用实验中心大型仪器的研究工作,论文发表应在致谢栏中注明。并有义务向实验中心提供一份复印件。
5. 各仪器管理人员要对所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主要功能与用途以及运转情况心中有数,每学期开始和结束时都要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调试, 并做好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6. 各仪器管理人员要健全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对每台仪器均建立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7. 严格执行上机前的培训、考核制度,各仪器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在所管理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备案。
8.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仔细操作仪器。使用完毕后,在仪器使用记录本上如实登记使用情况及使用机时,经仪器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9.严禁在仪器室的计算机上进行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一切操作。拷贝数据需使用未经拆封的新软盘或采用其他安全手段,且经仪器管理人员检查许可后方可使用,严防病毒侵入,以保证仪器软件正常运转。
三、大型仪器使用收费标准
1.教学机时免费。
2.仪器测试收费标准列于另表。
3.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按校院有关规定赔偿。
4.严禁各研究所室及相关人员代外单位测试样品,一经发现按外单位送样收费,费用由当事人自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实验室小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由实验中心主管设备的副主任及资产设备管理员负责总管理,由各实验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并入各实验室账。指定实验室放置使用,不得移位。 2.一般只提供教学使用。由实验主讲教师提出购置计划,汇总到各实验室主任,由实验室主任协调各仪器采购顺序及采购型号及数量等,上报中心主任审批后统一购置,合理安排时间使用。所有指导老师必须事先经过培训且培训合格。 3.各实验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其他实验室的教学使用、借用。 4.要做到账物相符,中心资产设备管理员定期与各实验室主任核对。 5.新进一般仪器设备及时入账。 6.小型仪器设备一律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的须经实验室主任、实验中心资产设备管理员、实验中心副主任批准后登记,并按期归还。 7.小型仪器设备损坏要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维修、补充,保证实验运行。 8.各实验室主任要对所管理的小型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主要功能与用途以及运转情况心中有数,每学期开始和结束时都要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调试, 并做好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9.健全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对每台仪器均建立操作规程。 10.严格执行上机前的培训、考核制度,各实验室主任要经常检查仪器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备案。 1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仔细操作仪器。使用完毕后,在仪器使用记录本上如实登记使用情况及使用机时,经仪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五、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办法
1.发生损坏、遗失仪器设备的事故后,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当事人应及时上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实验中心资产设备管理员、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并报学校资产设备处。 2.由于仪器设备的不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当事人要做一定赔偿。收取赔偿费使必须开实验中心统一的收据。每学期结束时由各实验室将现金上交中心分管主任,收据存根交给实验室主任保管,备案。赔偿费的收入只能作为修理或补充仪器设备的经费。 上海锐风仪器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