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申请开证,开证行开立信用证,通知行转交信用证,出口商审查信用证,出口商发货,议付行垫付货款,开证行付款,进口商付款。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结算方式有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在票据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退票。收付款人为个人可申请的现金银行本票,现金银行本票可委托人向出票行提示付款。银行本票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可支取现金或用于转帐。汇兑不受金额起点限制。
epc项目工程款结算方法
关于epc项目工程款结算方法,相关内容如下:
总价合同方式、变动价格合同方式、测量支付合同方式、综合分包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方式。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总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1.总价合同方式:
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固定总价,不考虑最终实际成本情况进行结算。当工程完工时,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
2.变动价格合同方式:
变动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中规定了基准价格,并约定了相应的调整机制。根据市场行情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进行价格调整,从而确定工程款额。
3.测量支付合同方式:
测量支付合同是指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结算,以工程量为基础计算工程款。具体方法包括直接测量法、单位工程量法和等价换算法等。
4.综合分包合同方式:
综合分包合同是将工程项目分为若干个独立的分包工程,由不同的承包商承担责任,并按照约定的分包价格进行结算。
5.单价合同方式:
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明确了各项工程的计价单位和单价,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具体方法包括按照《劳动部、物价局关于实行劳动报酬与工程计价挂钩的暂行规定》进行计算。
这些是常见的EPC项目工程款结算方法,根据不同的项目性质和合同约定,选择适合的结算方式非常重要。
支付结算方式有哪些?
问题一:支付结算方式有哪些 差不多有以下几类吧,其实学国际贸易的有一本书叫国际结算的,讲的很系统的,建议你找来看看就明白了。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汇付、托收、信用证。一、汇付(remittance)汇付是款人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货款汇付给收款人的支付方式。汇付方式有三种,即信汇、电汇、票汇。二、托收(colletion)托收方式是出口商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进口地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方式。(1)托收的种类。付款交单(D/P),付款交单又可分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和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承税交单(D/A)。(2)托收的当事人和一般程序。托收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付款人。 托收的一般程序:填写托收书、交银行托收、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进口商付款、代收银行将货款转托收行、托收银行将货款转给出口商。 (3)使用托收支付方式要注意的问题。 托收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一旦进口商拒付,出口商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使用托收方式要注意:进口商的经营作风、信用, 严格控制使用。 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 (1)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L/C)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开给出口商的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信用证支付方式属于银行信用。 (2)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以合同为基础,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一经开出不受合同约束,信用证严格按单证办事,要求“严格相符”原则。 (3)信用证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议付行、付款行。 (4)信用证支付程序。 进口商申请开证,开证行开立信用证,通知行转交信用证,出口商审查信用证,出口商发货,议付行垫付货款,开证行付款,进口商付款。 (5)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信用证无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信用证的种类,不可撤销、即期或远期、保兑、可转让不可转让等;信用证条款,汇票种类、汇票付款人;信用证的要求,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等;货币要求,货币名称、金额;运输要求,装运期、有效期、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可否分批、可否转船等;支付单据要求,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等;保险条款;特殊要求等。 (6)信用证的种类。 ......>>问题二: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支付结算方式)有哪些 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有支票、本票、汇票、银阀卡。
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结算方式有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附注:
支付结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包括支票、本票、汇票)、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支付结算作为一种要式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特征。
问题三:国内常见的支付结算手段 常见支付、结算手段 国内常见的支付、结算手段有以下几种: 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又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本票:包括定额银行本票、不定额银行本票。 支票:包括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普通支票。 汇兑:包括电汇、信汇两种。 委托收款:包括异地委托收款、同地委托收款。 信用证 1、银行汇票 这是由出票银行签发,是银行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借助于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用于转帐,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汇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无起点金额。 无地域限制。 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 收付款人均为个人时可申请现金银行汇票。 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现金银行汇票可以挂失。 见票即付。 在票据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退票。 2、银行本票 这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指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支取各种款项时均可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不定额银行本票无起点金额限制。 银行本票一律记名。 收付款人为个人可申请的现金银行本票,现金银行本票可委托人向出票行提示付款。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银行本票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 3、支票 这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见票时无条件支付指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城的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支票出票人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批准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帐户单位和个人。支票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无起点金额限制。 可支取现金或用于转帐。 有效期为10天(从签发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为节假日时顺延)。 可以挂失。 4、汇兑 这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这种结算方式。汇兑业务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汇兑分电汇、信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汇兑不受金额起点限制。 5、委托收款 这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结算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业务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无起点金额限制。 同城、异地均可办理。 有邮寄和电划两种收款方式供收款人选用。 6、信用证 这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条款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国内信用证是由银行提供担保的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结算工具。 摘的 谅解 嘻嘻
问题四:异地支付结算有哪几种方式,简述其业务程序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客户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 由银行签发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3、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指银行向客户收妥款项后签发给在同城范围内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支票 支票是存款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5、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6、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7、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销货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验单或验货后,向银行承付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8、信用证 信用证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由银行凭以发行的一种赋予信用的证书。
问题五:我国目前的支付结算方式主要有哪些?分别适用什么范围 在会计中,广义的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狭义的支付结算仅指银行转账结算,即199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中所指的“支付结算”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支付结算是一种法律行为。
支付结算体系主要包括支付工具,支付系统,支付服务组织和相关的法规制度等。
传统支付:现金支付,票据交换
电子支付:电子联行,电子汇兑,中国现代化支付
网络支付:支付网关,电子钱包,电子货币
问题六:支付结算的方式包不包括信用证? 属于
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梗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向银行存取现金,且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也是支付结算一种。
问题七:会计中的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分别是什么意思 结算又称货币结算,是各单位、个人之间由于商品、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结算方式,包括:a.现金结算是收付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的货币收付行为。转帐结算枣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方帐户划转到收款方帐户的货币收付行为。现行结算方式:国内结算方式:同城结算:支票 银行本票异地结算:银行汇票 汇兑 托收承付同城、异地通用结算:委托收款 商业汇票 信用卡国际结算方式:汇付结算 托收结算 信用证结算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企业主要采用的银行结算办法包括: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和信用证。
问题八:什么是结算方式?常见的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所谓结算方式,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来实现各单位(或个人)之间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结算方式是办理结算业务的具体组织形式,是结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结算方式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交易货款支付的地点、时间和条件,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条件,结算凭证及其传递的程序和方法等。现行的银行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等七种。这七种结算方式根据结算形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票据结算和支付结算两大类;根据结算地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同城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方式和通用结算方式三大类。其中,同城结算方式是指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有支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本票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方式是指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包括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汇兑结算方式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通用结算方式是指既适用于同一城市范围内的结算,又适用于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结算,具体包括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其中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又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 同城结算方式 支票 现金支票
银行转账结算 转账支票定额支票银行本票 定额本票不定额本票异地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汇兑 信汇电汇异地托收承付
通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
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分为供应、生产、销售三大环节,其中生产环节为组织产品生产所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按产品对象形成产品生产成本,即为制造成本。产品制造成本核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产品销售成本结转的正确性,进而影响当期的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制造成本的审查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查的重点。一、制造成本的会计核算
制造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以及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基本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完成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基本生产的产品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基本生产及其他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辅助生产产品和劳务成本。该科目按成本核算对象设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账页按成本项目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按费用项目内容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基本生产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应付工资
辅助生产发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应付工资
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
月终,制造费用分配给成本核算对象时,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科目月末无余额。
二、制造成本的审查要点
审查制造成本,应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归集的内容、分配的方法,获取经济业务中的原始记录、单据、记账凭证,采用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如下:
⒈审查费用发生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虚假成本,有无非生产性费用和扩大成本列支范围等挤占成本的现象;
⒉跨期摊销费用,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当期成本,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
⒊费用归集和分配的方式是否正确。有无未按规定将制造费用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的情况;
⒋在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是否准确。有无任意改变方法少记或多记产成品成本及利用保留在产品成本,人为多计算或少计算产品成本,从而调节利润的情况;
⒌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有无影响当期成本情况。
三、制造成本审查方法
由于工业企业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复杂,会计核算工作量大。因此,注册税务师在进行纳税审查时,应当借助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效用,通过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及对遵守性的测试,分析找出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审查,这样既能降低审查工作量,又能确保审查质量。
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内部控制的职能不仅包括企业最高管理当局用来授权或指挥进行购货、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为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种规章制度。因此,内部控制的作用能够提高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⒈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
企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凭证,以种类全、内容完整、连续编号的一些处理经济业务的凭证,作为会计处理依据。
⒉完善的簿记制度。在可靠的凭证制度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账簿和报表制度,确保会计记录的严密性。
⒊严格核对制度。包括凭证之间的核对,凭证和账簿之间的核对,账簿和报表之间的核对等。企业建立严格的核对制度,有利于及时改正会计记录中错误,做到证、账、表三相符。
⒋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企业在遵守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从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自己的合理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以书面文字形式,作为会计处理方法的依据。
⒌定期资产盘点制度。
对上述内部控制制度会计体系可靠程度进行遵守性的调查:
第一、采用询问法。询问企业是否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采取问卷的形式设计调查表格,将你想要询问的项目按其重要性依次排列。对想要问的内容及企业回答,要逐项进行并做好记录,使你在很短的时间内对企业生产环节的业务流程、控制程序、核算方法有所认识。
第二、采用抽查法。验证内部控制是否一直在运行,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在多大程度上确保核算的正确性。我们可以对上述的询问内容,选择对成本影响最大的项目,抽取样本—原始单据、凭证进行查看,并对企业回答进行核对,判断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通过询问和抽查,对被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我们可得出这几种结论:
第一、依赖程度高。被查企业具有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均能有效发挥作用。因此,经济业务和会计核算发生差错的可能性很小,可以相应对该环节减少审查的工作量,甚至于可以不查。
第二、依赖程序一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较为良好,但存在一定缺陷或薄弱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可以对薄弱环节项目进行较为深度的审查。
第三、依赖程度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明显失效,大部分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失控,各项资料和数据经常出错,从而导致无法依赖。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开展制造成本详细审查。
审查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操作:
一按成本项目进行审查
产品制造成本构成项目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⒈直接材料成本
⑴采用实际成本方法核算
获取成本计算单、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材料发出汇总表、材料明细账中各直接材料的单位成本等资料。
①审查成本计算单中直接材料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中相关的直接材料是否相符,分配的标准是否合理。审查时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非生产耗用材料记入产品成本。如果成本计算单直接材料金额大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的分配金额,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审查材料使用对象有无将非产品耗用材料记入产品成本。但企业会计人员如果有意识地挤占产品成本,在耗用材料进行分配时,就会将非生产耗用材料直接分配到产品成本,使得成本计算单和材料分配汇总表金额相等。核对材料分配表若不能暴露问题,可采取通过非生产性项目的审查,即采用“反查法”的方法进行审查,查明问题后,按照谁耗用谁负担的原则,进行纳税调整。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本年利润(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二、混淆不同产品成本。通过材料分配率混淆不同产品的成本,相应降低本期畅销产品成本,以调节跨年度的利润。审查注意那些不能确指产品耗用的共同混合使用原材料,分配时应科学地选择分配标志、计算方法及会计记录。
正确方法:在消耗定额比例法下,通常采用按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或材料定额成本的比例分配。计算处理:
分配率= 材料实际总消耗量(或实际成本)÷各种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之和
某种产品应分配=该种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分配率
也可以采用其他分配方法。如:产品产量或重量比例分配法。
②抽取材料发出汇总表,选主要材料品种,统计直接材料的发出数量,将其与实际单位成本相乘,计算金额数,并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中该种材料成本比较,看其是否相等。审查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企业是否采取提高成材料单位成本,多计产品成本。
第二、审查领料单授批准及领料人是否签字,防止虚假领料多计成本。
第三,材料单位成本计价方法是否恰当,有无变更、人为调节成本或利润。如果企业年度内改变计价方法,应按原计价方法计算发出材料结转成本,其差额调整材料成本或当期利润。
审查方法参见“材料成本的审查要点”。
⑵采用定额成本法
抽查某种产品的生产通知单若产量统计记录及其直接材料单位消耗定额,根据材料明细账中各该项直接材料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直接材料总消耗量和总成本,与有关成本计算单中耗用直接材料成本核对,看其是否相等。并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生产通知单是否经过授权批准,防止虚假业务产量增加材料耗用;
第二、单位消耗定额和材料成本计价是否恰当,有无变更、人为改变方法而影响成本。
⑶采用标准成本法
抽取生产通知单或产量统计记录,直接材料单位标准用量,直接材料标准单价及发出材料汇总表。
根据产量、标准用量及标准单价计算出标准成本,与成本计算单价中的直接材料成本核对是否相符,有无利用直接材料成本差异计算以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前后期是否一致。
除此之外,还应审查废料及多料的返库是否及时,是否办理“假退库”手续。通过查看“生产成本”账红字冲减成本金额,判断其正确性。
⒉直接人工成本
⑴对于采用计时工资制的,抽取实际工时统计记录、人员工资分类表及人工费用分配汇总等,运用核对法开展审查。
①从成本计算单中选择核对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相应的实际工资费用是否相符,查明 有无将非生产人员工资计入成本。
②选 取某月资料核对实际工时记录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相应的实际工时是否相符,查明有无虚报工时、多列工资扩大成本,减少利润。
③抽取并核对生产部门若干期间的工时台账与实际工时统计是否相符,追溯原始工时记录,确保工资核算真实性。
④当没有实际工时统计记录时,根据人员工资分类表,计算复核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的直接人工工资费用是否合理正确,有无出现与生产量偏离太大的数据,如有,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⑵对采用计件工资制的,抽取产量统计报告、个人(小组)产量记录和经批准的单位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制度,运用核对法开展审查。
①核对按统计产量和单位工资标准计算的人工费用与成本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是否相符。
②抽取若干直接人工(小组)产量记录,审查是否被汇总计入产量统计报表中。
⑶对于采用标准成本法,抽取生产通知单或产量统计报表、工时统计报表和经批准的工时、标准工时工资率、直接人工的工资汇总表等资料,运用核对法进行审查。
①根据产量和单位标准工时计算标准工时总量,再乘以标准工时工资率,以审查其是否与成本计算单中的直接人工成本相符。
②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的计算与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直接人工的标准成本的年度内有无重大变更。
⒊制造费用成本
抽取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按项目分列的制造费用明细账、与制造费用分配标准有关的统计资料及其相关原始记录。
⑴审查“制造费用”账户借方发生额归集的制造费用内容是否正常,开支的标准、发生的费用是否是应归属于本期的生产费,不符合规定的应剔除计税处理。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中,固定资产折旧为其中的主要内容,其审查方法在第五节中讲解。
⑵在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中选择一个产品,核对其分摊的制造费用与相应的成本计算单的制造费用是否相符。
⑶制造费用的分配、计算选择的标准和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分配的方法有无变更,防止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多分配应税产品成本,相应少分配免税产品成本。审查发现此类问题应重新正确计算,作出会计调整。
二审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
辅助生产成本核算内容是为企业生产车间、管理部门、在建工程及辅助生产车间提供产品和劳务的车间所发生的费用。从服务的对象上看,部门多、非生产性占有一定的比例,正确分配辅助生产成本关系到正确计算产品成本。
抽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生产统计表等原始记录资料,从分配标准、费用分配方法、费用分配金额三个环节查证辅助生产成本分配是否真实、正确。
⒈审查各车间的费用分配标准。审查有无将为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福利部门提供的水、汽、机械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费用计入辅助生产;审查是否按实际受益对象进行分配,分配率是否正确,采用复算方法重新计算,对少分配或非生产性费用挤入生产成本的情况 ,调增计税利润。
⒉审查分配方法。辅助生产分配方法较为复杂,审查进注意有无年度内任意改变分配方法,使各部门分配金额发生不正常波动的情况。如果存在这样情况,应按原方法进行计算,其差额调增(调减)计税利润。
⒊审查费用分配金额。用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与辅助生产车间统计表对照,当费用分配表中的分配金额大于生产统计表中的费用额时,应进一步查明辅助生产费用归集有无虚假,抑或统计有差错。如证实生产统计表正确的情况下,即为多转生产成本的费用,应调增利润。
三审查费用确认的原则
会计制度规定,确认费用应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收到或支付,均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或费处理。由此可见权责发生制才能真正按会计期间来正确反映各期的盈亏情况 。
主要审查发生的费用是否归属于本期产品负担,影响当期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跨期费用,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审查该科目发生的费用是否应由本期产品成本来负担。应从费用真实性、合法性、计入成本时间和方法加以审查,审查时应注意两点:
⑴待摊费用应严格划清资本性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⑵审查预提费用计入当期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符合成本的列支范围、标准,计提金额是否正确,支付对象是否合理。
⒈“待摊费用”科目的审查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本期已经支付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期按照费用支付或发生的受益期限平均摊入生产成本,且摊销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为了正确贯彻权责发生制 会计核算原则,分行业的会计核算制度都相应地设置了“待摊费用”会计科目,便于企业准确核算应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和费用摊销的具体结果。
⑴“待摊费用”科目会计核算方法
该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已经发生或已经支付的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且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预付的固定资金资产租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以及预付报刊订阅费用等(若数额小,也可一次性列入支付期相关费用)。“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已经发生或支付的费用,贷方反映已经摊入相应期间生产成本、费用的金额,该科目的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一定期间内尚未摊销完毕的各项费用。为了便于准确划分各项费用受益期限和摊销期限,“待摊费用”除设置总账外,还应按各项费用的发生时间和种类设置“待摊费用”明细分类账。
账务处理:
发生时:借:待摊费用—XXX
贷:银行存款(现金、现金、低值易耗品....)
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XXX
⑵“待摊费用”的审查重点及审查的思路
在日常税收审查工作中,由于“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分期摊入生产经营成本的实际摊销金额,因此其金额摊销的正确与否,关键是确认受益期或使用期限与摊销期限是否一致,因而产生纳税审查的重点;但切不可忽视对该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审查,因为,通过该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审查,能够便于审查人员及时 、准确的掌握和了解需摊销费用的形成或来源是否真实以及费用的性质。因此在日常的税收审查中,对“待摊费用”科目的审查,其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都应作为审查的重点,不能有所侧重,更不能有主次之分。
⑶审查“待摊费用”账户借方发生额
企业发生待摊费用时,在正常情况下,“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与“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账户贷方发生额对应。如果与“在建工程”、“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贷方发生对应关系,则属于异常现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①区别生产性费用和非生产性费用的界限
重点审查企业“待摊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中是否有人为混淆成本界限的行为,是否存在将固定资产的购建支出项目列入待摊费用,从而分期摊入生产经营成本。常采取的手段的:
a.企业人为地将本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项目金额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列入“待摊费用”账户进行摊销;
b.企业将本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金额的部分项目有意识地列入“待摊费用”账户实现摊销。如有规律地将基建人员的工资列入“待摊费用”、基建项目领用的材料、基建项目的借款利息等等。
②严格划清资本性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a.审查企业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资本性支出 有无假借固定资产大修理的名义 ,将从事固定的购建支出费用列入“待摊费用”科目的借方,实现摊销。
b.审查企业是否有将应列入“递延资产”核算的开办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不能单独归属于一个会计期间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支出列入“待摊费用”核算的行为;
c.审查企业有无将应记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无形资产受让及开发性支出费用一次性直接记入 “待摊费用”科目。
通过对“待摊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审查,从中发现企业是否有人为调节期间生产经营成本的现象。
对企业将“待摊费用”科目作为“蓄水池”人为地调节生产经营利润的审查重点应放在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和实行利润承包企业,审查企业是否有采用调节手段达到承包目标的实现和多计提效益工资的目的。
对“待摊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实施纳税审查,应遵循“追本求源、刨根问底”的原理.
结算方式有哪些
现金、刷卡、支票等方式都是可以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