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结算(请问工业企业成本结算是怎么结算的,我们有材料会计会每月给我一份两个车间领用的原材料。)
结算资料有哪些
结算资料包括以下几种:
1. 合同文件及相关附件。
2. 工程结算清单和发票。
3. 工程验收合格证书。
4. 工程变更通知单及签证资料。
5. 材料设备采购清单及价格确认单。
6. 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如施工进度表等。
7. 与结算有关的施工图纸和图纸变更记录。
8. 支付款项的相关凭证及收款证明等。
详细解释如下:
合同文件及相关附件:这是结算的基础,包括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合同补充协议以及相关的技术协议等。这些文件详细规定了工程范围、工程价格、支付方式等关键信息。在结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
工程结算清单和发票:结算清单反映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的工程量以及相应的费用,是双方结算的重要依据。发票则是支付款项的凭证,应妥善保存。
工程验收合格证书:这是证明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重要文件,只有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进行结算。
工程变更通知单及签证资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变更,如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这些变更需要有相应的通知单和签证资料作为结算时的调整依据。
材料设备采购清单及价格确认单:项目中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采购价格也是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采购清单及价格确认单反映了实际成本,是结算时调整工程费用的重要依据。
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包括施工进度表、施工日志等,这些记录能够反映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准确进行结算。最后付款凭证和收款证明等也是结算资料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确保款项支付准确无误。这些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工程项目的最终结算至关重要。
结算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如下:1、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初审结算书);
2、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
3、若有甲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甲方的扣款材料清单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结算资料。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定额计价的原则是什么?其具体的内容都是什么
工程定额计价实行“定额量、市场价、指导费”的计价原则。(1)定额量。在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构成工程实体的实体性消耗量以定额为依据;定额中非实体性消耗,参照定额的消耗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2)市场价。①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和以“元”形式出现的费用均为编制期的市场价格,在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全部实行市场价格,以项目工程所在地是北京为例:发承包双方可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站或《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并在合同中约定。②对于已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在施工过程中,若发包方又单独指定,结算时的材料、设备价格按实际发生的价格调整。③发包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并运至承包方指定地点,承包方按实际发生的材料预算价格的99%退还发包方材料、设备款。
(3)指导费。①企业管理费、利润均为指导性费率,在保证上缴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等的基础上,可上下浮动。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