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结论是,结算造价和审定造价在建筑工程的财务结算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结算过程必须遵循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定,如有冲突,一般以价款结算办法为准。审核通过后,达成的双方认可的价格即为审定造价。若无合同单价,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并确定新的单价来确定结算造价。
工程造价中结算和决算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工程造价中“结算”和“决算”的区别:1、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所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工程价款的计算、调整和确认。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
2、项目竣工决算是指所有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
结算造价、审定造价各指什么?
结论是,结算造价和审定造价在建筑工程的财务结算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结算造价,即工程竣工后的最终结算价格,涉及承包方与发包方在施工结束后,根据施工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鉴定和定额预算单价等资料进行详细的增减或调整计算。结算过程必须遵循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定,如有冲突,一般以价款结算办法为准。而审定造价则是结算造价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在承包方完成结算造价后,提交给发包方(或审核方)进行审核的过程。审核通过后,达成的双方认可的价格即为审定造价。其核算方式取决于合同类型:总价合同仅需调整变更部分,加上合同价;单价合同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计算。若无合同单价,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并确定新的单价来确定结算造价。
总结来说,结算造价和审定造价都是对建筑工程成本的最终确认,前者是计算过程,后者是审核结果,二者共同构成了工程结算的完整流程。
定额结算的单价计算步骤?
方法一:已知投标综合单价时一、 确定结算时的综合单价:
1、 原合同约定综合单价:即原中标的综合单价
2、 超出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常见两种)
1) 在原中标综合单价的基础上打折:中标综合单价*系数
2) 按约定重新计算综合单价:一般是按定额组价,计算【基价+(市场价材料-定额价材料)*消耗量】*(1+管理费率)*(1+利润费率)
二、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1、 工程量变化:中标综合单价*(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原清单工程量)或中标综合单价*约定范围的工程量+约定综合单价*剩余的工程量
2、 差价部分:
自主报价材料:【双方确认的材料单价-合同单价*(1+约定的幅度)】*材料数量(定额含量*定额工程量)
暂估单价材料:【双方确认的材料单价-暂估材料单价】*材料数量(定额含量*定额工程量)
人工差价:按政策性规定计算
差价合计“
3、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新增):(1)+(2)
4、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中标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已含在中标价中)+(3)
三、 措施项目费用(新增):(原来的已包括在中标价中)3.1+3.2+3.3
3.1、费率部分:(差价不计算费率部分措施项目费用)
3.2、工程量部分:(一般没有)
中标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
3.3、安全文明:(差价计算安全文明措施项目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费+(3.1+3.2)+其他项目费】*3.8%
合计(新增):3.1+3.2+3.3
四、 其他项目费用:(考试一般没有,或直接给出) 4.1+4.2+4.3+4.4
4.1、专业工程暂估价
4.2、计日工
4.3、总包服务费
4.4、索赔签证
五、规费(新增)
六、税金(新增)
七、工程造价(新增)
八、结算工程造价:
中标价(含养老保险)+新增工程造价
方法二:未给出综合单价时
一、 确定投标时的综合单价:
1) 套定额:基价=价目表基价+人工费调整+材料费调整
2) 定额工程量:注意换算单位
3) 直接工程费:基价+风险(注意人工费调整、材料费调整)
4) 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1+管理费率*优惠)*(1+利润费率*优惠)*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量
二、 确定结算时的综合单价:
1、 原合同约定综合单价:即原中标综合单价或投标时的综合单价
2、 超出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常见两种)
1) 在原中标综合单价的基础上打折:中标综合单价*优惠
2) 按约定重新计算综合单价:一般是按定额组价,计算同前
三、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新增)
1、 工程量、单价变化部分:
中标综合单价*(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原清单工程量) 或 中标综合单价*约定范围的工程量+约定的综合单价*剩余的工程量
2、 差价部分:
自主报价材料:【双方确认的材料单价-合同单价*(1+约定的幅度)】*材料数量(定额含量*定额工程量)
暂估单价材料:(双方确认的材料单价-暂估材料单价)*材料数量(定额含量*定额工程量)
人工差价:按政策性规定计算(227#文件)
差价合计:
3、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新增):1+2
四、措施项目费用(新增):(原来的已包括在中标价中)4.1+4.2+4.3
4.1、费率部分:(差价不计算费率部分措施项目费用)
4.2、工程量部分:(一般没有)
中标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
4.3、安全文明:(差价计算安全文明措施项目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费+(3.1+3.2)+其他项目费】*3.8%
合计(新增)4.1+4.2+4.3
五、 其他项目费用:(考试一般没有,或直接给出) 4.1+4.2+4.3+4.4
4.1、专业工程暂估价
4.2、计日工
4.3、总包服务费
4.4、索赔签证
六、规费(新增)
七、税金(新增)
八、工程造价(新增)
九、结算工程造价:
中标价(含养老保险)+新增工程造价
定额结算审计的时候即审工程量,又审单价。比较麻烦清单结算的时候审工程量,单价执行原投标报价时的清单单价。相对定额结算比较容易。
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现行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
(2)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或单位)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分阶段结算的一般方法是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将其施工过程划分为若干施工进度阶段,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测算每个阶段的预支款数额。在施工开始时,办理第一阶段的预支款,在该阶段完成后,计算其工程价款,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审查并办理阶段结算,同时办理下一阶段的预支款。
(3)竣工后一次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一年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l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或分阶段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的方式。